推 onstar: 一直勸大家不要當公務員 05/24 13:43
推 asmp: 他的律師很糟糕,一昧的要他做無罪答辯,卻沒有替他設停損。05/24 14:02
→ eno4022: 這篇應該發給學校老師看,一堆把公物帶回家自用的05/24 14:04
→ het97306: 拿文具回家批改作業怎麼了嗎? 05/24 14:08
→ het97306: 更多的是自費提供小獎品鼓勵學生吧 05/24 14:08
推 Kroner: 哈囉!關節痛真的超痛欸,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,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,效果不錯喔! 05/24 14:08→ fcz973: 不付加班費侵占員工下班時間的應該判多久05/24 14:32
推 sodacookie: 公器私用跟自費發獎品是二回事吧05/24 14:59
推 ghghfftjack: 比例原則的問題 法律明明就在講這件事 05/24 15:12
→ ghghfftjack: 但最終這類問題依然多如牛毛05/24 15:12
推 Chricey: 5樓關節跟X一樣 05/24 15:12→ ghghfftjack: 該重的不重 不該重的莫名其妙的重05/24 15:12
推 saw6904: 典型的稜柱社會特質,同時存在對法律的過度貫徹及不予貫 05/24 15:26
→ saw6904: 徹 05/24 15:26
推 onstar: 貪治條例第4條第1項,侵占公有財物,無期或10年以上 05/24 15:31
推 Kroner: 有人知道如何處理關節痛嗎?求分享! 05/24 15:31→ onstar: 現在實質廢死,所以其實刑責跟殺人罪實質一樣05/24 15:32
→ onstar: 同事幹一支筆,刑責就等同殺人了 05/24 15:32
→ onstar: 殺人,死刑(實質廢死),無期,十年以上 05/24 15:33
→ fishw: 打牙醫的大概1年多吧05/24 16:36
推 Chricey: 剛開始吃UC2,期待 05/24 16:36推 Royalblend: 你各位公務員領文具不要帶回家用啊05/24 17:38
→ het97306: 拿筆回家改作業還私用勒05/24 17:58
→ het97306: 加班都沒加班費了05/24 17:58
推 jolin311145: 那上班裝滿水帶回家 這樣也算嗎 05/24 18:30
推 Kroner: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,豬腳吃起來 05/24 18:30
機關供應之水係供公務機關使用,即屬公用、公有之物,裝水回家,即便供家用或是事後
拋棄,仍難謂無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之事實。
故機關用水,敬請台端審酌使用,切勿自誤。
※ 編輯: NTUisgood (49.216.162.32 臺灣), 05/24/2025 20:02:23
推 marskam723: 沒辦法 你在台灣 司法改革 05/24 20:18
噓 starorion: 將軍月入十萬以上,買不起洗衣機,笑死 05/24 20:43
推 sn245763: 對於貪小便宜的人不是買不買得起,而是拿免費的那種爽度 05/24 20:50
→ sn245763: 更高。 05/24 20:51
推 Chricey: UC2神招啊,吃下去就對了 05/24 20:51推 sn245763: 上面就有提到飲水機魔人,每天一定要把公家水裝滿帶回家 05/24 20:54
→ sn245763: 喝,你說她家境困難嗎?倒也不是,純粹就是享受拿免費的 05/24 20:54
→ sn245763: 那種爽度。 05/24 20:54
→ EEERRIICC: 貪汙治罪本來就緊箍咒 黨怎麼可能改 05/24 22:07
推 Chricey: UC2推薦?有人試過嗎?靠譜嗎? 05/24 22:07推 majongson: 我年輕的時候在參辦室待過,(副)參謀長在那邊根本就 05/24 22:18
→ majongson: 逍遙快活還貪這種小條的,只能說C賀 05/24 22:19
推 concrete2536: 千金難買早知道,公家的東西不能拿回家私用,這麼 05/24 22:48
→ concrete2536: 簡單的道理,還需要多說嗎 05/24 22:48
推 Kroner: 最近天氣變化大,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。 05/24 22:48有誰會覺得公家的東西可以私用啊?
但判得比殺人放火還重是?
推 fcz973: 期之如聖賢 防之如賊寇,你各位當公務員第一天就該知道自 05/24 22:59
→ fcz973: 保第一、做事第二,像樓下找朋友小額採購就算不違法,也不 05/24 22:59
→ fcz973: 要留任何話柄。你各位都被視為貪污圖利預備犯,不要鐵齒 05/24 22:59
※ 編輯: NTUisgood (111.250.137.221 臺灣), 05/25/2025 00:23:29
推 concrete2536: 從嚴刑峻罰看出立法者的目的就是高度廉潔的期待, 05/25 06:09
推 Kroner: 我有在用UC2,感覺效果還不錯欸! 05/25 06:09→ concrete2536: 看得比人命重要,覺得比殺人犯還重不合理要請立委去 05/25 06:09
→ concrete2536: 修法,法律讓人看笑話,就立委素質太差 05/25 06:09
推 concrete2536: 一個少將要小貪之前都沒有好好研讀貪污治罪條例的規 05/25 06:12
→ concrete2536: 定,怪國防部教育訓練不足好了,以後將官班課表再加 05/25 06:12
推 Kroner: 想問一下有沒有關節痛的運動禁忌?怕動得更嚴重… 05/25 06:12→ concrete2536: 強一下 05/25 06:12
推 luismars: 這完全符合罪責沒啥可猶豫的空間吧... 05/25 09:19
推 justeat: 軍公教就該死 05/25 10:56
推 sn245763: 這名少將敗在從頭到尾打死不認,不斷捏造虛有情事想要誤 05/25 11:21
推 Kroner: 5樓關節跟X一樣 05/25 11:21→ sn245763: 導判決結果,最後都被法院一一檢具事證打臉。 05/25 11:21
→ sn245763: 看看類似案例,侵占總金額約4萬餘元,但該員主動坦承犯 05/25 11:23
→ sn245763: 行並繳回犯罪所得,最後判2年緩刑5年。 05/25 11:23
推 Kroner: 我有在用UC2,感覺效果還不錯欸! 05/25 11:24推 needeng: 比殺人嚴重 05/25 14:06
→ XDylan: 莫名其妙 05/25 14:49
→ gopath: 因為死不認錯 05/25 19:18
→ kiwifruit: 想跟之前加菜金的案例一樣,拼總統特赦吧 05/25 19:33
推 Chricey: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,豬腳吃起來 05/25 19:33推 jeross: 特別權力關係讓公務人員承擔重責大罪,但是福利措施一直 05/25 22:12
→ jeross: 縮,比較好奇,國外在縮減公務員福利時,有沒其它配套? 05/25 22:12
推 jcll: 因為這種事本來就是軍中日常 他做人失敗才被捅.... 05/25 22:20
→ jcll: 之前花防拿加菜金請家屬的案件也是 這在軍中都再平常不過 05/25 22:21
推 Kroner: 喔喔喔,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05/25 22:21→ kiwifruit: 加菜金那個不是普通雖,宴請的人裡有三個是軍眷,其他 05/25 23:05
→ kiwifruit: 是軍人,相當有加菜金2880元用在三個軍眷上,這樣被判 05/25 23:05
→ kiwifruit: 貪污...... 05/25 23:05
推 misson: 都當公務員了,怎麼連判決書都懶的看 05/26 07:20
推 Kroner: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,吃什麼UC2 05/26 07:20推 killerbbt: 靠杯 加菜金那才是雖 加菜金本來就可以用再軍眷 05/27 12:02
推 an123456781: 加菜那個是後來被特赦那個嗎 05/28 02:44